工業與民用建筑和一般構筑物的鋼結構因設計、施工、使用管理不當,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,使用功能改變,遭受災害損壞以及耐久性不足等原因而需要對鋼結構進行加固設計、施工和驗收。對有特殊要求和特殊情況下的鋼結構加固,應符合相應的專門技術標準的規定。
常見鋼結構需要加固補強的原因:
鋼結構存在嚴重缺陷和損傷或改變使用條件,經檢查驗算結構的強度剛度或穩定性不滿足使用要求時,應對鋼結構進行加固。常見的鋼結構需加固補強的主要原因有:
(1)由于設計或施工中造成鋼結構缺陷,如焊縫長度不足,桿件切口過長,使截面削弱過多等等。
(2)結構經長期使用,出現不同程度的銹蝕、磨損以及操作不正常等,造成結構缺陷,使結構構件截面嚴重削弱。
(3)工藝生產條件變化,使結構上荷載增加,原有結構不能適應。
(4)使用的鋼材質量不符合要求。
(5)意外、自然災害對結構損傷嚴重。
(6)由于地基基礎下沉,引起結構的變形和損傷。鋼結構的加固原則
鋼結構加固改造的原則:
結構或構件加固是一項復雜的工作,要考慮的因素很多。加固方法應從施工方便、不影響生產、經濟合理,效果好等方面來選擇,一般原則如下:
(1)加固應盡可能做到不停產或少停產,因停產的損失往往是加固費用的幾倍或幾十倍。能否在負荷下不停產加固,取決于結構的應力應變狀態。一般構件的內應力小于鋼材設計強度的80%,且構件損壞變形等不是太嚴重時,可采用負荷不停產加固方法。
(2)結構加固方案要便于制作,施工,便于檢查。
(3)結構制造組裝應盡量在生產區外進行。
(4)連接加固應盡可能采用高強螺栓或焊接。采用高強螺栓加固時,應驗算鉆孔截面削弱后的承載能力;采用焊接加固時,實際荷載產生的原有桿件應力Z好在鋼材設計強度60%以下,極限不得超過80%,否則應采取相應的措施才能施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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