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百名紅通人員”中76人逃往G20其他成員
從中國追逃追贓工作的實際出發,G20內部開展反腐敗合作也非常必要。
北京師范大學黃風教授對G20成員間的反腐敗合作進行過深入研究。他說,G20成員多數比較發達,經濟條件、自然環境較好,從海外移民角度具有較強吸引力。比如,美國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等國家在移民政策上相對寬松,有的國家對投資移民還有優惠政策,不少外逃人員以此“捷徑”卷款逃往海外。他研究了去年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向社會公布的“百名紅通人員”名單,發現100名外逃人員中有76人逃往了中國以外的G20成員,主要包括美國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等。數據顯示,“百名紅通人員”中以美國為外逃目的地的有40人、以加拿大為目的地的有26人、以澳大利亞為目的地的有10人。
黃風分析說,去年“百名紅通人員”名單發布后,已有33人被追回,其中20人是從G20成員內追回的。至今尚未追回的67名外逃人員,仍有50多人藏在G20國家。這意味著在接下來的海外追逃追贓中,同G20成員協力合作至關重要,中國需要在積極與他國締結引渡條約、司法協助條約的同時,同步拓寬國際多邊合作渠道。
對于這種追逃追贓面臨的現實問題,參與追逃工作的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陳偉雄感受頗深。他此前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說,因為國家的政治制度、司法體系不同以及缺乏足夠的信任,中國在開展追逃追贓工作的過程中面臨諸多問題,比如,中國和很多G20成員還沒有簽署引渡條約,在沒有這些條約的基礎上,如何開展司法協助與執法合作,面臨著很多現實難題。因此,他認為,加強與國(境)外司法執法機構的溝通與交流,充分運用司法協助和執法合作途徑,深化追逃追贓國際司法合作,拓寬境外追逃追贓的渠道和方式非常必要。
[責任編輯:郭碧娟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