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0日,江寧區秣陵街道一正在施工的廠房內,一裝修工人不慎從2米多高的人字梯上摔落,后腦勺直接著地,經醫院搶救宣布腦死亡。家屬在獲得賠償后,面對高昂的治療費用無奈放棄了后續治療。
“只聽人字梯哐的一聲倒下后,我就趕緊跑了過去,見小田腦袋著地,走近一看腦后已經溢出了血,我趕緊叫上其他工友并通知公司,把他送到了醫院。”回憶起悲劇發生時的情景,蕭強一臉疲憊。蕭強說,小田是和他一起從蘇北老家來南京打工的,平時他們5個人組成一個小工隊,他說起來是小隊的領頭人,其實也和大家一樣干活,只不過他來南京比較早,熟悉這里的情況,能接到一些活。之前,他剛接到一家材料供應商的電話,讓他們給一個在建的廠房安裝門窗,沒想到出了這檔子事。
據另一位工友小劉介紹,小田和他是一個村的,家里有六十多歲的父母,妻子,還有兩個孩子,一個九歲,一個四歲,有個哥哥是個智障,四十歲的人了,智力和三四歲的孩子差不多。家里的四五畝地是小田妻子在操持,全家的生活主要是靠小田打工的收入來維持。出事后,小劉打電話給田家讓家人趕來南京,小田的父母、妻子、兩個孩子還有親朋好友二十多個人急忙來到南京后,一直是小劉在協調安頓。小田經搶救命是保過來了,醫生卻告訴他們小田是腦死亡。
經過兩天兩夜搶救后醫生介紹說,小田后腦遭強烈撞擊,腦干損傷嚴重,雖及時搶救但仍無法自主呼吸,只能依靠呼吸機維持心跳。如果繼續治療的話,保守估計每天花費在4000元左右。在醫院搶救的同時,小田的家屬在街道糾紛調處中心主持下,同意和對方進行調解,雙方按人身損害賠償的死亡標準進行談判后,由材料供應商和施工方一次性給予小田家屬醫藥費、精神損失費等各項費用40余萬元。家屬在進一步了解了小田的病情后,面對高昂的后續治療費含淚做出了放棄治療的決定。
有關醫學專家指出,腦死亡不同于植物人。一個已經腦死亡的患者,在憑借機器和藥物的情況下,發展到心死亡,平均約有7天時間。其間,醫務人員不得不進行大量無效的“搶救”工作,而一個腦死亡者,每天要花數千元錢以維持呼吸心跳。對死者來說,這種做法既不科學,也無價值。南京薛濟民律師事務所的徐駿律師認為,在我國法律上并無腦死亡的概念,對于腦死亡者可視為其已喪失行為能力,那么監護人可以代為行使相關行為,比如本案中作出放棄治療的決定,可以看作是監護人行使監護權利。(文中人物系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