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,臺“監察院”曾提出“陸配在臺遭受十大歧視報告”,稱與外籍配偶相比,差別明顯,但至今都沒解決。
國民黨“立委”吳育仁聲援陸配說,她們在臺灣也應與外籍配偶一樣,享有相同權益的權利。
臺灣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說,現在,陸配在臺灣是“次等移民、三等公民”,享有的待遇比外籍配偶還差,而在臺灣自詡的“民主、自由”環境下,不應存在這樣的歧視。他說,過去民進黨執政對陸配管得嚴,現在國民黨則是“遇到有人反對就縮回去了”。
勞動人權協會總干事王武郎指出,目前,臺當局對陸配的差別待遇,失去了“平等權”原則,按現有規定,陸配待遇竟落后于外籍配偶,是非常不合理的,在兩岸逐漸和解下,臺當局對陸配的待遇問題也應多加重視,讓她們享有平等待遇及更有尊嚴的生活。(本報特約記者 王大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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